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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空军的重新建立
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战败,按盟国1919年《凡尔赛条约》,德国空军应当解散,德国销毁和交给协约国的飞机约1.6万架,航空发动机2.7台,只能保留140架飞机和169台航空发动机。1922年,协约国废除了禁止德国制造民用飞机的禁令,德国的航空工业开始复苏。抓住这个时机,德国迅速研制出Do-X,Ju38,Ju52/3M等民用飞机。在设计时这些飞机都考虑了在必要时可迅速将民用改为军用的要求,并且逐渐我行我素,利用1926年英、法、德、意签订的巴黎协定:取消原来在生产民用航空器的种种限制,开始研制和生产军用飞机。1934年,德国已经有多种军用飞机投产,如:He-51战斗机,He-45和He-46侦察机,Ju-52/3M轰炸机,Do-11.Do-23轰炸机。
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,德国已经为自己的空军“东山再起”打下伏笔,在德国各部门安插了一批军事航空部门的指挥官。另外,成立了许多滑翔机俱乐部,培训大批飞行人员。1926年后,更抓住巴黎协定撤消对民用航空的限止这一机会,扩充民航事业,培养出大批空地勤人员。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德国和苏联1922年签订的《拉帕落协定》所附秘密军事条款精神,由德国提供航空工业的科技情报,苏联提供场地,生产飞机和培训飞行人员。容克公司由德国政府出资8000万马克在莫斯科附近建立一个飞机制造厂;从1926年到1933年,德国在苏联利别斯克训练中心和设在高加索的一些机场,培训了大批飞行员。那些后来在二战时担任德国空军重要指挥官的军官,许多都是在苏联培训出来的。这就为德国空军的重建准备了大批人才。
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,把扩军备战摆在第一位,大力推行德国经济军事化。1933年到1936年,德国新建飞机厂达60个。为了推动航空工业的发展,政府对航空工业采取扶持和补贴的办法,使飞机制造业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。到1935年,年产飞机已达4760架。1939年至1937年,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空军的主要作战机型Bf109.Bf110.Hs123.Ju87.Do17.He111等最后定型。
1935年3月,德国空军正式重新建立,并独立成军。戈林被任命为空军总司令。1937年,为了锻炼部队,德国抓紧西班牙内战这一有利时机,支持佛郎哥叛军,派出空军部队,组成“秃鹰”军团,取得了夺取制空权、军事运输、轰炸、空战战斗等多方面的实战经验,并对已定型生产的作战飞机进行实战检验。在西班牙内战中,德国空军的最出名的战例,是通过比加索的名画“格尔尼卡”被人熟知。1937年3月5日,“秃鹰”军团对西班牙小城格尔尼卡进行了三个半小时的大规模连续轰炸,使格尔尼卡遭受毁灭,7000余居民死伤2543名。这是大规模毁灭性轰炸的首次战例。
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,德国空军再次成为武器装备到技术素质都称得上世界第一流的空军。1939年8月,德国空军已拥有3750架作战飞机,绝大部分是当时最新式的。纳粹恶鹰终于羽毛丰满,长出了钢爪铁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