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刀锋》描述了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·达雷尔在部队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,在一次战斗中,这位战友为救他牺牲了。为此他丢下一切遍游世界,最后到了印度,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,返回美国,当上一个出租车司机,打算隐身人海,经终天年。
二次大战爆发后,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,继而赴美国居住,直到战争结束后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。在美国期间,他出版了《刀锋》(一九四四年四月,英国版晚三个月);这是一部杰作,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,而且受到弗吉妮亚·伍尔芙夫人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。《总结》(一九三八)虽然带有自传性质,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见解和人生哲学;这部书应和《一个作家的笔记本》(一九四四)作姊妹篇读。他死时九十一岁,造有一女。他的戏剧、小说和短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;这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见的。
《刀锋》是用第一人称写的,而且这个人乾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名,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。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·达雷尔。在军队中,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: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,但在一次遭遇战中,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。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,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(这也是毛姆在《总结》中提出过的)。复员后,拉里既不肯进大学,也不肯就业,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。为此,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;两年后,和未婚妻解约,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,最后到了印度,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。于是了悟人生,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,自己返回美国,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,打算隐身人海,以终天年。小说以拉里为中心,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,有拉里的未婚妻,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儿;有以买卖古董起家,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·谈波登;有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·马图林,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,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,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;有伊莎贝儿的同学,索菲·麦唐纳,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,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堕落的生活,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;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·鲁维埃,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,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。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;他既是演员,又是观众。背景多半是在法国,特别是巴黎。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,而写作本书时,正因战争避地美国,所以写到巴黎时,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,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,穿过卢森堡博物馆的公园时,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,完全属于自叙性质,和小说毫无关系。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《贝蕾妮丝》,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的文学见解。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·鲁维埃外,全都是美国人,使人想起一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:“人死后进天堂,美国人死后去巴黎。”但是,他们最后都死的死了,回国的回国了,连苏姗·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,如作者所说,“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。”当然,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,但我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,仿佛作者是“珠箔飘灯独自归”。
小说不是历史,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,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,特别是其中的人物,必须给人以真实感,不能只是影子。有时候,由于文学修养差,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,这情形是有的。我当学生时,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,后来读了A.C.布雷德利的《莎士比亚悲剧》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。但是,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,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《小杜丽》,就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。毛姆的《刀锋》之所以可贵,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。
毛姆(1874-1965)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和戏剧家。他出生于律师家庭,曾在伦敦情报部门工作,战后周游世界各地。他一生共创作了长篇小说 4部、短篇小说 150多篇、剧本30多部。
毛姆主要的成就在小说创作上。他的长篇小说有:《人生的枷锁》(1915)、《月亮和六便士》(1919)、《大吃大喝》(1930)和《刀锋》(1944)。《月亮和六便士》揭示了天才、个性与现代物质文明的矛盾,表达了作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和对艺术的追求。《刀锋》中的主人公执着地探索人生的道路,历尽艰险,终于在印度的宗教中找到了人生的归宿,是西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形象。
毛姆擅长于写作短篇小说,是英国二十世纪写实主义短篇小说的代表。他的短篇小说集有:《叶的震颤》(1921)、《卡苏里纳树》(1926)与《阿金》(1933)等。毛姆主张客观冷静地描写,他的小说题材广泛,形象鲜明,风格朴实,情节曲折,颇具吸引力。
毛姆的剧作以风俗喜剧为主,受王尔德影响较深,多以家庭爱情生活为题材,代表作《圈子》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颇为独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