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,取得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并经注册登记,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1996年,依据《人事部、建设部关于印发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的通知》(人发[1996]77号),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。1998年1月,人事部、建设部下发了《人事部、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发[1998]8号),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考试工作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共同负责,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,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。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办法。
建设部负责考试大纲的拟定,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。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、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。
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、考试科目和试题,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。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。
考试每年举行一次,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。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。
《造价工程师考试学习软件》
《200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测试》
《造价辅导读物-天津理工学院》
《造价工程师考试2004复习指导》
《造价考试语音讲座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