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伯拉罕·林肯(Abraham Lincoln,1809年2月12日—1865年4月15日),美国政治家,第16任总统(1861-1865),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北方领袖。
他生于肯塔基州,出身社会低层。后迁入伊利诺州,他通过自学,在1836年成为律师,并当选为州议员。1847年当选联邦众议员。是温和的反奴隶制主义者,他认为奴隶制度是错误的,不过也认为不付给奴隶主钱就无法废除奴隶制度。他赞同新领土成为自由州。
1854年北方各州主张废奴和限制奴隶制的人士成立了共和党,1860年他代表共和党当选总统,南方脱离联邦,宣布独立,挑起南北战争,他为联邦统一而战,但不愿立刻废除奴隶制度。
战争初期,联邦军队一再失利,他决心打赢战争。他说:“这一刻终于到来了,我意识到奴隶制度必须死亡,而国家必须生存下去!”。1862年他颁布《解放黑奴宣言》,在废除奴隶制度的道路上迈了一大步。他为宪法第13条修正案作出了贡献。在盖兹堡(Gettyburg)的一次演讲中(即着名的盖兹堡演说),他说:“这个国家,在上帝的名义下,应该使自由获得新生,而且这个民有、民享、民治的政府不应该在地球上消失”。
1864年他再次当选总统。1865年联邦军队迫使南方邦联军队总司令罗伯特·李投降,内战结束,北方获胜。
1865年4月他在剧院观剧时,被奴隶主支持者、演员约翰·魏克斯·布思刺杀。
林肯在美国人民心目中拥有崇高的地位,为纪念他在华盛顿市修建了林肯纪念堂,他被历史学家评为真正“伟大”的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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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林肯传》插图版[PDF]